
5月15日,我校敦聘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伟东为聊城大学兼职教授仪式在办公楼A111会议室举行。党委书记李喆,党委副书记、校长马春林,党委副书记张贵桥,党委常委、副校长冯健、王强、窦建民、张跃飞,纪委副书记、党办、校办主任姚广振,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我校法学院相关人员出席了聘任仪式。聘任仪式由党委副书记徐传光主持。
聘任仪式上,李喆介绍了我校办学历史、办学特色等基本情况。马春林为黄伟东颁发聊城大学兼职教授聘任证书。双方还签署了合作协议,并就建立交流平台,合作加强司法研究,提高审判实践能力,推进学科专业建设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黄伟东一行还在王强的陪同下参观了聊城大学发展成就展、沙盘、动物标本馆等校园景观。